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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标准-7】选煤装备智能化要求时间:2021-03-11 1.1 制造要求1.1.1 总体要求选煤装备的制造厂家,应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智能化水平,逐步做到: a)生产过程及自身运转参数可自动采集与储存,并与选煤厂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传输与通讯。 b)通过机器学习算法自主进行参数优化,实现智能控制。 c)机械设备可根据温度、振动、电流等参数自主判断其健康状态,并将其状态参数上传至数据中心。 d)应能向用户提供设备的三维图纸资料。 1.1.2 故障监测部位对于均匀旋转类机电设备,下列部位应配置温度传感器:驱动源(如电动机或其它动力装置)、传动机构(如减速器)、主机旋转部件的轴承、靠摩擦力传动部件的摩擦面(如胶带运输机驱动滚筒)以及设备制造厂家认为关键的其它部位。 对于设备整体价值较高且对振动监测有效的部位,应配置振动传感器。 设备制造厂家认为需要配置温度、振动传感器的部位。 1.1.3 监测配置原则应评估配置测温、测振监测是否有利于预防预测故障发生,若有利则优先配置。 应评估配置测温、测振监测是否可以作为对设备健康状态的评价依据,若有效则优先配置。 低转速设备不宜采用振动监测;对温度、振动不敏感部位,不宜采用温振监测。 选煤机械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应预埋温度和振动在线检测传感器。当设备制造商没有做内部测温传感器预埋时,应在需要监测的部位预留安装平台,预留位置不小于80x80mm或Φ100mm。 1.1.4 监测数据对于设置温度监测的部位,设备厂家应给出该部位正常温度范围、预警温度值和停机报警值。对于环境温度变化剧烈的地区,应考虑环境影响因素,给出修正系数。 对于设置振动监测的部位,设备厂家应提供振幅、加速度的正常范围和报警限值。 设备厂家宜提供温度、振动的报警、故障和健康状态的相互关系。 对于设备的温度和振动传感器产生的数据,应统一数据格式、传输方式、存储方式(应优先采用无线传输),方便系统读取,方便维护。 1.2 机械设备主要进行温度和振动传感器的配置。鼓励根据需要选用更多类型传感器。 1.2.1 电动机配置原则55kW及以上电动机应配置无线温度传感器,20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配置温振一体式传感器。对于特别重要或特殊用途的电机可按需配置温度、振动传感器。 当N<200kW时,监测点应首选负载端轴承,其他部位可按负载种类和工作特性增减。 当N≥200kW时,监测点首选电动机两端轴承和定子内部预埋。 1.2.2 传动部件配置原则减速机类传动设备:当N≥75kW时应配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其他情况由设备厂家根据本设备的性能和现场需求来配置监测传感器。 液力耦合器类传动设备:N≥75kW时应配置温度传感器;其他情况由设备厂家根据本设备的性能和现场需求来配置监测传感器。 其他传动设备由设备制造厂家根据本设备的性能和现场实际需求配置监测传感器。 1.2.3 皮带输送机配置原则电动机按电动机配置原则进行配置。 减速机监测按传动部件配置原则进行配置。 N≥75kW时,驱动滚筒、机尾滚筒的轴承均应配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其他情况由设备厂家根据本设备的性能和现场需求来配置监测传感器。 1.2.4 刮板输送机配置原则电动机按电动机配置原则进行配置。 减速机监测按传动部件配置原则进行配置。 1.2.5 离心脱水机配置原则离心脱水机均应配置温度或振动传感器。 主驱动电动机应在负载端配置温度传感器。 离心机转动主轴应配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 1.2.6 筛分设备配置原则分级筛、脱水筛等筛分设备的电动机、激振器均应配置温度传感器;对激振器的温度检测宜采用无线非接触式测温仪表。 筛分设备振动平稳性监测优先选取在线监测,不能在线监测应配备振动分析仪通过离线方式定期检查。 1.2.7 离心泵类配置原则电动机按电动机配置原则进行配置。 当N≥200kW时,泵体应配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其他情况由设备厂家根据本设备的性能和现场需求来配置监测传感器。 1.2.8 真空泵类配置原则真空泵电动机应按电动机配置原则进行配置传感器。 泵体监测应按轴承室数量配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数量。 1.2.9 鼓风机电动机应按电动机配置原则配置温度传感器。 鼓风机本体监测应按轴承室数量配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数量。 1.2.10 空压机配置原则空压机监测应按照《空气压缩机技术规范JB/T 6430》和《GB_50029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要求,由设备制造厂家配置温度和振动传感器。 1.2.11 给料机配置原则给料设备可不考虑温振监测,或由设备制造厂家根据本设备的性能配置监测传感器。 1.2.12 浮选机配置原则由设备制造厂家根据本设备的性能配置监测传感器。 1.3 供配电设备将高压配电回路所有接地开关应设置成电动操作,除PT手车外,其他断路器手车、F-C回路手车、隔离手车、熔断器手车等应配置成电动操作。 应为低压断路器配电动操作结构。 所有配出回路均应设置电动机综合保护器,其应具有标准通讯接口。 在重要导电部位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鼓励采用智能无功功率补偿设备,提高电网功率因数,提高用电效率,实现节能节电。 1.4 采制化设备1.4.1 智能采制样系统自动采制样要求具有良好的重现性、准确性和稳定性,简单快速。在皮带机头部或中部采样时,应采用机械臂采样头,实现全断面采样;在火车和汽车车厢采样时,可采用机器人采样或螺旋钻取样。自动制样系统由除铁器、给料机、缩分装置、破碎机、样品收集装置、弃料返回装置等组成,应具备煤样自清扫和防湿煤堵塞功能,或设置湿煤旁路系统。对整个采制样过程应全程录像监控并存档备查。其采样精度和系统误差应满足GB/T 19494《煤炭机械化采样》的相关要求,并经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4.2 化验分析系统煤质化验分析要求快速、准确,符合国标相关要求。应优先采用在线检测仪器。化验室分析仪器应采用微机全自动量热仪、智能全自动胶质层测定仪、全自动粘结指数测定仪、智能定硫仪、全自动挥发分仪、全自动水分测定仪、智能盘式灰分测定仪、智能一体马弗炉、数显干燥箱、电子天平等,亦可采用煤质分析系统,快速准确地检测煤炭中灰分、挥发分、发热量、水分等煤质指标,或进行煤质全元素分析。 1.4.3 数据要求对于采制样过程产生的数据和化验数据,应统一数据格式、传输方式、存储方式,方便系统读取。 1.5 仪器仪表检测仪器仪表所测得的数据应采用总线/网络方式进行传输,仪器仪表制造厂家应根据自身条件单独或联合建立远程数据中心,对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运行状态跟踪、远程诊断,远程提供使用与维护指导,对仪器仪表数据统计分析,建立产品定期总结及反馈机制。 1.6 智能终端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配置智能终端,包括:工业手机、PAD、触摸屏等,实现有关生产信息的实时同步、生产设备分布式操控管理、任务提醒、视频查看等。 1.7 智能服务应优先选用建立区域性服务协作的装备及仪表服务厂商,以便于通过专业维保平台软件,进行系统健康状态分析与维修指导,应及时消除隐患,对系统进行迭代升级,不断满足生产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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