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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标准-3】智能化选煤厂基础自动化时间:2021-02-01 1.1监测与保护1.1.1设置原则实时在线检测的生产数据应尽量全面,并纳入集控系统与数据库。 设备保护应符合现行《AQ 1010 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配备齐全。 监测系统应能准确、实时显示各个检测点的监测数据。 监测系统应尽可能分别采取单台设备、单个物料流的独立信息,便于分工艺环节的智能分析与控制。 应配置灰分、水分、密度、粒度、浓度、煤量、液位、料位、流量、压力、磁性物含量等工艺检测仪表。应尽量按单物料流配置。 检测仪表精度、数据采集频度应满足具体工艺指标的需求。 各类仪表均应在规定周期内进行校准。仪表在校准过程中应遵循具体规范,逐步实现自动校准。 应消灭信息孤岛,单机自动化系统应采用通信方式接入集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1.2设置要求选煤厂所有的胶带输送机均应按规程配置齐全的保护装置,并宜采用无线通讯或总线通讯方式采集信号,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刮板机应设置断链、拉偏、杂物等故障监测。 离心机应设置离心液状态监测装置,以检测筛篮是否破损。 旋流器应配置入料口、底流口淤堵监测装置。 筛分设备应配置激振器轴承损坏、筛梁断裂、筛板破损、筛板脱落、煤流跑偏等监测装置。 对于泵类设备,应配置轴封水压力和流量监测装置。 溜槽应配置物料堵塞监测和自动疏通装置。 磁选机应配置磁选效果监测装置。 对于主煤流线上的设备,应配置具有数据通讯接口的电动机综合保护装置。 1.2 生产环节基础自动化1.2.1 集中控制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由三部分组成:检测、操作、控制与执行。检测主要完成设备状态、过程参数的采集;操作主要指以上位机软件为核心的人机界面,完成系统的各种状态、参数的展示和指令下达;控制和执行主要指以PLC为核心的控制系统或集散控制系统(DCS),完成操作指令的执行和各种状态、参数的收集。 应将现场所有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阀门、闸板等)全部纳入集中控制系统,主要生产环节实现自动化控制与检测,对关键设备和关键环节实现监控,对主要生产指标及设备工况信息实现实时采集,建立分层次的网络结构,实现“管、控一体化”,实现与上级企业网的互联。 应实现各种流程的启停操作,动态显示各系统机械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数质量、仓位、保护信号、阀门/闸板的位置信息等;满足过程参数自动控制的要求,对主要参数自动调节,自动形成各主要参数的变化趋势和历史曲线,对各工艺参数进行制表、打印,对各种报警自动进行记录。 1.2.2 视频监控系统在选煤厂重要设备及场所应安装数字网络摄像机,防爆场所安装的摄像机应满足防爆要求。摄像机应采用不低于200万像素,且具有变焦功能的摄像设备。图像能够实时传输至视频服务器或硬盘录像机,传输网络干线通讯速率不宜低于1000M,视频监控历史数据应存储最近时间3个月以上。 工业视频监控传输介质应采用光纤,编码、存储、解码全部采用网络化设备,可实现对摄像头的远程访问。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GB/T 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的规定,视频监控数据经过采集筛选后,进行存储与分析,系统应支持按时间、事件等信息对监控图像进行备份、查询和回放,还应提供实时调用、保存和回放的二次开发接口,满足选煤厂智能系统集成需要。 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进行视频查看。 1.2.3 调度通信系统选煤厂应设置调度通信系统,系统应与各智能终端互联互通。调度通信系统应具有广播功能,可按区域播放调度指令信息、报警信息等。 1.2.4 人员定位系统选煤厂可设置人员定位系统,系统应具备标准通信接口,可将数据传输至数据中心。人员定位系统应能满足对生产管理的需要,当需要与第三方系统配合使用时,应能满足第三方系统的需要。 1.2.5 设备状态在线监测系统选煤厂重要选煤设备及关键设备应设在线(温度、振动)状态检测传感器,检测传感器应在设备出厂前预装完成,检测数据应实时传输至设备管理系统,并与集中控制系统联动。 所安装的在线监测装置应具备标准通信接口及协议。 1.2.6 配电监控系统应配置高、低压后台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远程控制、检测、分析、预警以及事件的查询记录功能,具备电能质量管理和能耗分析功能,应能够采集提供供配电设备的各类电气参数,应具有双向标准通信接口和协议。 高、低压配电室应实现无人值守,应设置温度、湿度、烟雾检测和控制,应采取密闭和除尘措施,当发生火灾时,应能自动灭火。 配电室应安装门禁系统,对进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应实现断路器的分、合闸远程和就地操作。 1.2.7 在线测灰系统选煤厂入洗原煤、精煤、中煤和煤泥应设在线测灰仪和水分仪;对于精煤灰分,应按单套洗选系统、单煤流设置在线测灰仪;系统应具备标准通信和数据接口,并将信息实时传输至数据中心。 7.2.8 产量计量系统应按单套洗选系统、单煤流设置原煤与产品皮带秤。皮带秤、动态(静态)称量轨道衡、定量装车仓及汽车衡,应具备标准通信和数据接口,并实时传输数据至生产监控系统。 1.2.9 能源计量系统应对选煤厂生产用水量、用电量、用风量、用药(油)量、用介量、防冻液和抑尘剂等消耗量分系统自动计量,并实时传输至数据中心。 1.2.10 环境安全监测系统在瓦斯易集聚场所,应设在线瓦斯、CO检测装置。 在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应设在线感温、感烟检测装置。 在电缆集中敷设区域、输煤系统传送带沿线应设缆式测温装置。 在机械设备集中、噪声较大的场所,应设置噪声监测装置。 在原煤区域、产品区域等易产生煤尘部位应设置煤尘监测装置。 所有检测信息都应传输至数据中心。 1.3 辅助环节自动化1.3.1 照明控制根据人员定位、现场情况、季节变化、使用时间、作用、亮度等因素实现照明自动开停并调节照度。 1.3.2 泵类与风机系统控制对供水阀门进行控制,在泵启停时及时开关轴封水,并对轴封水的压力和流量进行检测。 泵类设备的前后阀门应与泵类实现联动控制,按工艺要求进行开启或关闭。 扫地泵应实现根据液位自动控制。 应实现压风机房无人值守、压风机智能轮流启停,集控室远程监控,实现节能降耗。 1.3.3 其他辅助环节应设置自动化工业卫生冲洗水系统、除尘系统、通风系统,以提升作业环境的清洁水平。 |